环保部不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设置准入门槛
发布时间:2020-08-28点击量:
近日,环保部在答复农工党提案的回函中提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原则:不采取“备案制”、“资格认定制”和“名录制”等设置了准入门槛的方式,研究出台了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监测行为。
目前,环保部已出台《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序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培育以及引导社会监测力量,规范其监测行为,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工作。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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